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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村官强奸妇女多次,被女丈夫告上法庭

发布日期:2015-07-24

根据最新报道称本月24日(电棍)近日

江苏省的盐城市在响水县一个袁姓男子在网上实名举报妻子王某遭村干部刘姓男多次强奸。

7月23日晚,本网从响水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获悉,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案。

袁某在网上发帖称,响水县运河镇南河村党支部委员、党员刘某某,趁他常年打工不在家,于2011年6月份帮助他家建卫生间时,在深夜12时许,用打耳光和恐吓杀人的手段,强奸了他的妻子王某。

事发后,王某顾及脸面,便咽下了这口怨气。

网帖称,2014年5月,深夜12时许,刘某某再次驾车将王某逼到南河村公墓旁,在轿车上要对王某进行强奸,在双方争吵缠打时,被人发现。

7月23日下午,本网找到了发帖人袁某,他表示帖子内容属实。

“特别严重的是,今年7月9日中午1时30分许,我在家时,刘某某还明目张胆地将妻子王某,骗到滨海、响水两县交界处的中山河桥边,施行强奸,我妻子逃跑被打,致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精神失常。”袁某说,妻子经常遭刘某某暴力殴打,四年里被强奸数十次,被暴力强奸的在本村、外村少说有五人。

“因为我常年不在家,刘某某一直以恐吓、威胁、殴打等手段,不让我老婆和任何人接触。”袁某介绍,2013年夏天的时候,他老婆王某被刘某某胁迫、殴打后,在家里喝农药自杀过一次。

袁某说,“他老婆喝农药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也害怕了。刘某某知道情况后,找人将他老婆送到运河镇卫生院,进行洗胃抢救。

响水县运河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7月21日镇里获悉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经研究决定,暂停刘某某南河村党总支委员职务,待公安调查清楚后,视情况再作处理。

响水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新华网,网上出现举报后,警方就介入调查,也做了很多工作,因为时间跨度太长,取证比较困难。

该负责人表示,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暂时还不能认定嫌疑人行为属于强奸,最近派出所和刑警大队将专门进行会办,最终意见很快会出来。